一、办事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由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迁入本市的;
2、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居留,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原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转入本市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住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提供数码照片
三、办理程序:
1、凭身份证明拍摄数码照片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委托代理的,当场填写代理登记表
4、到受理窗口办理转入换证手续
四、收费标准:
转证手续费5元/次 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五、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7:00 周五8:30---16:00
2、受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179号
六、咨询电话:64987070 |